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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9日,咸阳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,《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据了解,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,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、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《条例》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,规划与设施建设,源头减量,分类投放,分类收集、运输、处理,监督管理,法律责任,附则,共八章七十二条。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、基本原则、全程分类体系、分类管理机制,还分别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责、义务,明确了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;主要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划与设施建设;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项措施,减少资源消耗、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及易回收产品、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及实施主体;分类标准、分类投放要求、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等;强调了单位、家庭和个人必须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义务,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;规定了分类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的方式和责任主体、行为规范、各环节衔接制约机制、监督机制、表彰奖励、法律责任等。
《条例》在适用范围上覆盖了咸阳市城乡全域,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闭环管理,回应人民群众对餐饮经营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的关注,着力破解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容易产生“邻避效应”,坚持奖罚并举,注重教育引导,着力培养市民分类习惯,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,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。
(记者 黄艳)